
遇害女生
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害人父母当即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检察院已受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为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他全程见证了被害人父母放弃民事赔偿、只求严惩凶手的决绝。判处无期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罪犯的最重惩戒。这一判决虽守住了司法的底线,却难以抚平被害人父母撕心裂肺的丧女之痛。
周兆成认为,一纸判决不应成为被害人寻求正义的终点。他将正式向曲靖市司法机关递交国家司法救助书面申请,积极为家属争取暖心救助,以法治温情,缓释至亲离世带来的生活困顿。同时积极联动民政、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多方协同发力,为家属申请暖心帮扶与长效兜底关怀,以社会温情,托举破碎家庭的往后余生。
周兆成表示,下一步他将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专项立法建议,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刑事被害人常态化救助机制,明确刑事被害人救助不是临时的救济,而是法定的权利。他持续呼吁立法突破,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案件民事赔偿范围。“一份刻骨的伤痛,不该被法律视而不见,精神损害赔偿入刑,不是对法律的突破,而是对生命的敬畏。”
周兆成还表示,明确对监护失职的未成年人父母适用惩罚性赔偿,是给失职监护人戴上的责任“紧箍咒”,更是给被害家庭的慰藉“定心丸”。
“我坚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核心是双向保护。宽容绝不等于纵容,关爱更要严管。司法的正义,从来不止于让作恶者罚当其罪,更在于让受害者被看见、被抚慰、被守护。”周兆成说。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