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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客商大丰港投资惊爆“人为刁难”

2025-08-07 16:5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南京都市圈讯  大丰港是国家交通部规划的港口项目和江苏省跨世纪五大战略工程,国家一类口岸,被列为"十五"期间江苏省唯一开放的水运口岸......

起初既是受到当地宣传的吸引,也是响应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满怀憧憬的安徽客商李传胜一行来到了这片土地,拿出全家人多年打拼的积蓄,拟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预估年销售额在6000万到8000万元,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这群披星戴月的创业人却在这里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

20208月,初步成立盐城慧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来,企业付出努力打通采购、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并且公司一直致力于安全合法经营,积极主动申请生产经营手续,配合相关资质认证,甚至主动联系有关单位和人员,催促相应流程尽快实现,这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

当初如果有关部门处置得当,企业完全可以运营。但没想到,因接到同行恶意举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大丰港少数公务人员多次突击检查,在根本不和企业沟通,不了解实情,更没有帮助企业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情况下,人为一而再、再而三“故意刁难”,频繁检查“限制”。甚至为了达到“场地资质要求”,公司迫不得已以更高租金更换企业场地。

由于场地的木材边角料依然无法正常生产出库,时间越久危险越大,而执法部门从未考虑过真正的问题隐患在哪里。企业试图沟通确定整改方案,把废弃的木材边角料先初加工后运走,但对方仍置之不理,直接武断要求港区通知企业直接断电。

之后慧港公司负责人不断尝试给安监局打电话,恳请恢复供电,这样有利公司运行和管理,特别是应加工后的货物,方便运输,可以尽快处理,有效避免木材积压过多。然而直到2022226日,也就是在企业被停产停业的空档期,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彻底燃尽李传胜和公司一众人的信心和底气,造成直接物资损失200多万元,令人痛心!可能大火真实原因也不得而知了,事后当地部门才弥补些许园区周围防火措施。

2022316日,火灾发生后半个多月,大丰港区有关安监负责人找到公司工作人员谈话,并再次强调了“你这类企业不符合入港区条件”的说辞。其实这次谈话明显是为了“弥补”之前某些工作罢了!

但这里不得不问,公司在前期被要求变更执照经营地址,申报环评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申报过程中,这位安监负责人为何从来没有和企业沟通过,也未曾明确告知呢?更关键的是,在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和盐城慧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同类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还有4家,他们都是本地企业,一样的条件,一样的类型,为何却能进园区并安然无恙正常生产和经营呢?

另外最让人捉摸不透的是,在企业走正常验收流程时,有关部门少数公务人员就开始发力,让第三方企业拒绝提供申报、检测服务。特别是公司委托江苏健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代办安全三同时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其负责人在明确表示都弄好了时,还言辞闪烁,你是不是拿我这个找他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这样会带来麻烦,并且反复暗示如你要找他们沟通之类的话语,这实在让人不可理喻。既然有生产方面需要审查,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那么又何来找他们呢?是不是找的他们才是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的关键呢?看来答案很明显。

5年了,在遭受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执法后,企业直接损失500多万元,却始终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一辈子的血汗钱就这么付之东流,年过半百的李传胜痛不欲生!在此,李传胜等强烈呼吁:寄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事实真相,帮助企业脱离困境,以弥补企业遭遇不公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酿成事件的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相关具体责任人,应当问责调查,挽回投资人投资信心,切实改善地方营商环境!

 

 

 

2025年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其中司法部重点提及:聚焦纠治四类突出问题: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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