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都市圈 > 粤港澳

南下粤港澳,徐州满载而归!

2021-03-29 15:21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 魏宁

三月的珠江两岸,春风习习,处处充满生机与活力。

南下,乘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东风,徐州把首场市级招商活动瞄准深圳,聚焦粤港澳。

新的 “春天的故事”,在这里继续书写。

■为什么首选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是比肩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的世界级四大湾区之一,也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最前沿深圳,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一面旗帜。

从2019年起,徐州每年的首场市级招商活动、主要领导率队的首次精准招商活动都选择了粤港澳大湾区。

深圳优必选、华强方特乐园、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等100多个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先后落户徐州,总投资额超1000亿元。此次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季期间,各地积极洽谈推进项目70个、总投资额920多亿元。在3月25日下午举行的投资推介会上,44个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额达553.8亿元。这个春天,徐州在深圳收获了累累硕果。

徐州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决心是坚定的。正如市委书记周铁根在推介会上所言,长期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追赶的标兵,无论是先进的发展理念、超前的战略规划,还是强劲的创新引擎、卓越的投资环境,都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为什么看重徐州?

伴随着一大批粤港澳大湾区项目落地徐州,徐州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越来越高。

市委书记周铁根在推介会上这样介绍徐州:徐州战略机遇多重叠加,可以让您领略到徐州发展态势正如“春意盎然”;产业转型凤凰涅槃,可以让您感受到发展动能接续正如“春心澎湃”;平台体系日臻完善,可以让您体验到徐州发展要素汇聚正如“春潮涌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可以让您享受到徐州政策服务正如“春风化雨”。

如今,徐州这座历史上的“兵家必争之地”正在成为“投资兴业宝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项目看好徐州、投资徐州、扎根徐州。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在沛县投资建设高端的双零铝箔项目。2014年,他们已投资13.5亿元在沛县建立华丰铝业。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成城表示,从2014年项目一落户沛县,就感受到地方发展工业的决心和服务企业的暖心。企业准备在沛县加大投资力度,把全球最高端的双零铝箔项目落在沛县,成为全球双零铝箔龙头企业。

此次投资推介会进一步放大了徐州在大湾区招商的品牌效应,提升了招商实效。此次参加推介会的嘉宾中,粤港澳大湾区嘉宾136人,占嘉宾总数的89%。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嘉宾代表104人,占参会嘉宾总数的68%,主要集中在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

拜访企业、精准招商期间,无论是央企还是行业领军企业,都表达了对投资徐州的强烈愿望。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全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在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希望与徐州在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徐州高质量发展进程。

■为什么成效这么好?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徐州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不动摇,把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从“765计划”到“招商引资1号工程”,徐州招商引资的力度空前。

抓招商引资,徐州很“拼”。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吹响新一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冲锋号角。此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今年我市紧盯工程机械与智能装备、集成电路与ICT、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招商引资1号工程”,开展系列精准招商。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处处长王晓洁介绍说,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完备,集群优势明显,创新要素集聚,一直是徐州学习的榜样,也是承接产业转移,开展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

此次招商季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率队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密集拜访了12家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进一步洽谈合作、共谋发展。

领导以上率下,招商成果丰硕。此次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季期间各地积极洽谈推进项目70个、总投资920多亿元。推介会上现场签约的44个项目中,50亿元以上项目3个、30至50亿元项目3个,10至30亿元项目12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大项目占比达41%,利用外资项目11个、总投资16.9亿美元,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40个、占比达90.9%。

市发改委主任王浩介绍说,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促成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


关于我们 | 全国服务热线:400-859-8776  法律顾问: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臧力 15195990983 苏ICP备19040432号苏公网安备 32118302000275号    

返回顶部